閩財購〔2021)6號
省直預算主管部門,設區市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
根據《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 法》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我省政府采購 進口產品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采購需求
采購單位應當結合《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積極落實采 購項目需求調研王作,對產品性能與業務需求的關聯性進行充分 論證,采購性能普通但能夠滿足正常業務需要的產品,不得脫離 業務需求而盲目追求性能先進的進口產品。
采購單位經初步市場調研等方式認定國內供應商無法滿足 需求而采購性能先進的進口產品,應當通過將采購需求掛網公示等待供應商響應或函詢供應商等待供應商答復等方式,確定供應 商產品是否能夠滿足需求,供應商未響應、響應或函復內容未提 供明確證明材料的,可視同無法滿足需求。對于供應商響應或函 復意見是否采納,應當有充足的理由,未采納的,應當征詢專家 意見。專家出具不實論證意見的,按相關規定承擔責任;采購單 位采納明顯不屬實的專家意見,承擔相應責任。
二、嚴格初步審核
對采購單位采購進口產品的需求,預算主管部門應當通過多 種渠道掌握同類產品的市場供應商情況,嚴格落實初步審核責任。 國內供應商能夠生產同類產品的原則上不允許采購進口產品;對 于采購單位基于進口產品在某些性能指標、穩定性、兼容性、抗 衰減性等方面領先國內同類產品的,重點審核把關進口產品和采 購單位業務需求關聯性的論證說明;對于國內供應商出具的能夠 滿足采購需求的意見,應當重點審核,意見成立的,不予審核通過 。
預算主管部門應當對所屬單位采購進口產品工作進行指導, 督促采購單位分別做好存量產品和新購產品的數據統計分析和采 購計劃安排工作,并于每年1月 30 日前報送財政部門備案。應逐 步提高采購國產產品比例,實現占比只升不降的目標。
三、嚴格審核程序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嚴格落實所有進口產品逐件審核程序,不 得簡化審核流程。上級部門文件、市場調研材料、供應商詢證答 復函等證據材料證明國內供應商能夠生產的產品類別,且采購單 位未能提供佐證材料的,即認為國內產品可以滿足其合理需求,不予審核通過。
四、嚴格專家論證
論證采購進口產品的,論證專家應當經市場調研后依法作出 客觀論證意見。采購單位應當將專家論證意見在福建省政府采購 網予以公示并接受社會監督。否則,論證意見應視為無效。對于 出具不實論證意見的專家,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嚴格集中審核
為提高審核效率,預算主管部門應當做好統籌管理工作。
2021 年12 月31日前,采購進口產品的,采購單位通過現有流程 報送預算主管部門初核,預算主管部門原則上按月集中報送財政 部門。
自2022 年1月1日起,采購單位通過現有流程報送預算主管部門初核,預算主管部門原則上按季度集中報送財政部門審核。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關于印發<福建省省級政府采購 統一論證進口產品清單>的通知》(閩財購〔2020)28 號)同時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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